瀏覽次數:1874作者: 市委信息發布 信息來源: 宣城日報發布時間:2022-03-01 |
(2022年2月28日宣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)
一、任命
王少春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仇恒輝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程同彬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。
二、免去
劉燕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刑事審判二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謝振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立案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陶友玲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